发布机构:猇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生成日期:20210506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索 引 号:01110140-5/2021-00041 | 有 效 期:长期公开 | 文 号: |
关 键 词: | 责任科室:就业局 | 主题分类:其他 |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文件精神,对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给予岗位补贴及社保补贴。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区财政局审核,现对我区拟拨付的2021年1月-3月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保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2021年5月6日至2020年5月12日)。如发现有公益性岗位补贴人数弄虚作假、申请对象不符合要求等问题,请在公示期内反映或投诉。
举报投诉电话:0717-6511404
猇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