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宜昌市猇亭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生成日期:2023011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索 引 号:000/2023-00002 有 效 期:长期公开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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猇亭区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结

  一、2022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定时定点”新模式扩面提质。在全区66个居民小区实行“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新模式,物业小区、杂居小区“定时定点”覆盖率达100%。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等工作,完善投放设施建设,在居民小区推广定时定点“4456”工作模式,本年度共升级改造生活垃圾收集点48处,配备洗手设施60余处,安装摄像头、语音提示设备等设施50余处。

  (二)行业示范引领实现源头减量。区住建局开展物业企业垃圾分类整治行动,邀请市级专家围绕召开物业服务企业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培训,物业企业主导持续推进辖区18个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区教育局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亲子活动,实行垃圾分类进课堂、进社区、进小区,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的目的,2022年共开展活动500余次;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结合节能型机关创建工作,推动各级公共机构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和“无纸化”办公工作,每月对区内公共机构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检查,下发整治通知书。

  (三)融入基层治理提升分类质效。将垃圾分类作为撬动基层社区治理和社会治理的“支点”,以“筑堡工程”、党员“双报到、双报告”“共同缔造”为载体,推进党建引领生活垃圾分类,发动党员、热心居民、物业企业人员开展“红心向党、桶边值守”活动。今年以来,开展党员桶边值守、入户宣传等活动6000余人次。

  (四)多措并举创新分类宣传形式。制定《猇亭区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方案》,坚持宣传在前、引导在前。各街道坚持以生活垃圾分类为载体,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以“党建引领”为抓手,发动党员干部开展入户宣传和桶边值守。教育部门采取“送学上门”培训讲座、参观分类教育示范基地等多种形式,普及居民群众、学生等垃圾分类知识“盲点”,今年来共开展“牛奶盒回收,垃圾变资源”、“小手拉大手,环保公益行”“垃圾分类进企业•共创文明新风尚”等活动60余场,达到了随处可见、随处可学、耳濡目染、潜移默化的效果。

  (五)强化监督检查完善奖惩机制。充分发挥好督查考评的杠杆作用,区分类专班每月对各小区、公共机构垃圾分类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考核,实行“一月一考核一公开”的密集化督考机制。组织专项执法行动,对混合投放、乱扔乱倒等不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执法,截至目前共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50余份。各街道、社区利用“人员+设备”,实时掌握小区垃圾分类动态情况,设置“红黑榜”公示家庭垃圾分类情况,对分类准确的居民实施奖励,分类差的居民纠正指导,每月对居民小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推进情况进行检查,对分类效果进行排名,并上报市级主管部门,通过主流媒体予以通报。2022年检查公共机构垃圾分类12次,下发整改通知书24份;区级检查街办50余次,街办对小区检查48次,街办考核结果作为经费下拨依据,截至目前合计扣除街办工作经费203550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责任压实不彻底。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重视不够,未充分履行行业管理职责。住建部门未压实物业企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人职责,物业企业重视程度不够,对工作不上心、不积极,物业管理区域内分类设施损坏、垃圾满冒、错误投放、宣传氛围不足等问题长期存在;市场监管部门对中心市场、人人惠市场垃圾分类未督办到位,市场中还存在不规范的垃圾容器,商户垃圾随意丢弃情况时有发生;商超、企业垃圾分类意识不强,仍需开展广泛宣传督导。

  (二)日常管理不严格。各街办未安排专人常态化开展垃圾分类巡察督办,小区网点改造后,定时定点时间外仍然开放,存在爆桶、混投等情况,偏离试点工作要求;分类引导员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缺岗、到岗未履职现象,未落实开袋检查,监督引导作用未体现,造成分类质量不佳。

  (三)桶边值守落实不彻底。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党员、志愿者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桶边值守质效普遍不高,对居民不按规定进行垃圾分类的情况,没有有效地进行引导处理,出现“稻草人”“值守打卡”的现象。

  (四)奖罚机制不完善。目前生活垃圾分类激励方式较为单一,街办、社区仅利用红黑榜对分类情况进行公示刺激居民参与分类积极性,无实质性物质奖励。

  (五)居民参与不积极。部分小区居民配合垃圾分类热情不高,存在引导员代替居民分类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