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猇亭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司法部 最高人民法院 公安部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有关精神,区司法局会同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分局通过“个人申请”、“组织推荐”和“随机抽选”相结合的方式,完成了报名、随机抽选、资格审查、征求个人意见等程序,确定猇亭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33名(排序不分先后),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19年4月18日至2019年4月24日。
  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对公示的拟任人选存在违纪违法行为或不符合人民陪审员任职条件的,可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区司法局实名反映。区司法局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确有影响任职情形的,将取消其任职资格。
  监督电话:0717-6514996
  联系人:王晶璐
  来访来信联系地址:猇亭区正大路27号 猇亭区司法局
  附:猇亭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33名)
  猇亭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
  (排序不分先后)
  汪诗菊 田雪燕 沈红梅 杨 波 吴娇艳 蔡 静
  余 强 杨绍富 段晓燕 张元红 张晓丽 胡中华
  段天平 肖成兵 龙景卓 谭 平 孙长华 段 珍
  陈圆圆 胡 静 魏长华 冯玉娇 严玲玲 石先国
  杨 倩 罗承飞 周文莉 熊继星 李中华 常 波
  易生发 谢树鹏 欧阳春莲
  猇亭区司法局 猇亭区人民法院 猇亭区公安分局
  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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